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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绍兴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公布2017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6-1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绍兴市教育局文件

绍市教普〔201752

关于公布2017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越城区教体局、市直各校: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打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普〔201730号)、《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绍兴市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的意见》(绍市教普〔201731号),现2017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招生种类

2017年市直普通高中中考后的统一招生共分两类:第一类是市区打通招生,考生可凭中考5门文化科成绩总分(总分一)参加三个区共19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第二类是区内招生,考生可凭中考全部总分(总分二,含体育中考成绩分、中考优惠加分参加市直5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和市直2所民办学校、越州中学中美班自主招生。

二、关于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中考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志愿填报种类。志愿分两类,第一类为市区打通招生志愿,第二类为区内招生志愿(含体育特长生)。两类招生各设一张志愿表,考生可根据意愿填报。

3.市区打通招生志愿填报。按《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打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普〔201730号)规定执行。

4.区内招生志愿填报办法。

1)批次设置:设提前批次体育特长生志愿,第一批次区内招生志愿和第二批次区内招生志愿。

2)填报规定:

提前批次体育特长生志愿:按特长生招生方案填报。

第一批次区内招生志愿:共设绍兴一中、阳明中学、稽山中学,越州中学小班(80人,两个班)、高级中学小班(80人,两个班)5个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5个志愿,并根据意愿对所填报志愿做好排序,次序为志愿A、志愿B、志愿C、志愿D、志愿E

第二批次区内招生志愿:共设越州中学、高级中学2个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2个志愿,并根据意愿对所填报志愿做好排序,次序为志愿A、志愿B

民办学校就读意向征询志愿:设蕺山外国语学校、永和高级中学、越州中学中美班3个志愿,有就读意愿的考生可填报,但不列入志愿批次、也不组织录取。

三、关于招生录取

1.招生录取次序。

从提前批次开始,按市区打通招生和区内招生规定的志愿批次顺序逐批录取。凡已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余下批次的录取。

1)区内提前批次体育特长生录取;

2)市区9所公办普通高中打通招生录取;

3第一批次区内绍兴一中、阳明中学、稽山中学、越州中学小班、高级中学小班录取;

4)市区10所公办普通高中打通招生录取;

5)第二批次区内越州中学、高级中学录取。

2.市区打通招生录取办法。按《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打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普〔201730号)规定执行。

3.区内招生录取办法。

1)区内提前批次体育特长生录取:在专项测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中考成绩达231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计划数根据专项测试成绩70%、中考成绩(总分二)30%计算总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线同分且超计划时,则依据各校招生方案规定的区分办法择优录取。

2第一批次区内绍兴一中、阳明中学、稽山中学、越州中学小班、高级中学小班录取:先根据该批次各校招生计划相加数,按1:1.2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再在上线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和总分二,以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按各校计划1:1投档录取。如越州中学、高级中学小班计划未能取足,剩余计划用于第二批次区内录取。

3)第二批次区内越州中学、高级中学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和总分二 ,以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按各校计划1:1投档录取,直至取足学校计划数。

4)民办学校、越州中学中美班的录取,由学校自行组织,录取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4.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在招生录取中,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和得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得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单科得分高者优先;若还有相同,则一并录取。

四、加强宣传指导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招生录取工作关系到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今年又是首次实施市区打通招生之年,志愿填报规则及录取办法有新变化,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志愿填报、录取规定,掌握招生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2.严肃志愿填报纪律。志愿填报的主体是考生及家长。各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把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向考生和家长宣传解释好,分析指导好,正确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不得包办、替代考生填报志愿,不得误导、诱导考生填报志愿。

3.切实规范招生宣传。各普通高中要严格遵守市教育局规定的各项招生宣传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信息真实、导向正确、有公信力。不得通过召集或宴请初中学校领导及教师进行宣传,严禁虚假宣传和一切贬低其他学校的宣传行为。中考结束后,各普通高中一律停止招生宣传。

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1.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应当按时向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录取学校的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资格。如被正式录取后仍然要去市直以外学校就读的,须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和绍兴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在一学年后办理转学审批

2.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程序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有偿招生、重复招生。考生一旦通过志愿程序被正式录取,其他学校(含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再录取。

3.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凡高中学校有违反招生宣传纪律、有偿招生或变相有偿招生、无计划招生、擅自接收旁听生等行为之一的,给予校长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凡初中学校有志愿填报办法解读宣传不到位、教师误导考生志愿填报、学校监管不力发生参与有偿招生等行为之一的,将追究校长责任。市教育局将及时受理招生信访举报,对违规问题核实一起,查处一起(招生举报电话:8514429185226261)。

附件:2017年绍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

绍兴市教育局

201765

附件:

2017年绍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

初中毕业学校:中考报名序号:

性别

联系电话

志愿批次

招生学校

提前批次

阳明中学、稽山中学、越州中学、

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

志愿排序

志愿学校

第一批次

区内招生

绍兴一中、阳明中学、稽山中学、

越州中学小班、高级中学小班

志愿A

志愿B

志愿C

志愿D

志愿E

第二批次

区内招生

越州中学、高级中学

志愿A

志愿B

民办普通高中就读意向征询

蕺山外国语学校

永和高级中学

越州中学中美班(美国林顿高中)就读意向征询

综合素质

测评等第

道德与修养

审美与表现

运动与健康

探究与实践

劳动与技能

志愿填写(涂)有关规定事项:

1.综合素质测评等第须由学校填写。

2.志愿表右边“志愿”栏每一个空白处填写横向对应批次的一所志愿学校,一律按规定的学校校名称填写,考生要根据自己意愿纵向排列好志愿学校顺序,从志愿A开始依次填写。“志愿学校”栏不能留空白,如无志愿须写上“无”。

3.表内文字内容一律用黑色水笔端正书写,不得涂改。

4.志愿确定后,把信息按规定正确填涂到背面的“志愿机读表(另印发)”中。基本信息填涂:准考证号和报名序号下面对应的小方格内书写号码数字,再填涂对应的数字。志愿填涂:志愿下方对应的第一行空格书写志愿学校简称,第二行3个空格内书写志愿学校代码数字,再在下方对应的数字上填涂志愿学校代码。绍兴一中简称写“一中”,涂[4][9][1];阳明中学简称写“阳明”,涂[4][9][2];稽山中学简称写“稽山”,涂“[4][9][3]”;越州中学简称写“越州”,涂[4][9][4];高级中学简称写“高级”,涂[4][9][5]。意向征询学校:蕺山外国语学校简称写“蕺山”,涂[4][9][6];永和高级中学简称写“永和”,涂[4][9][7];越州中学中美班简称“中美”,涂[4][9][8]。考生志愿信息最终以“志愿机读表”上的涂点为准。

考生签名:家长签名:填表日期:20176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委市府信访局、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级新闻媒体

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6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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